历史

第一章 4(1 / 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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差不多每天放学后,我都会钻进学校附近的一间游戏机中心打电玩。就像大多数男生那样,我很喜欢「打机」,虽然家里有电脑,但我总喜欢到人多热闹的游戏机中心,这里有不少好对手。不过,最近喜欢留在家里用电脑的人愈来愈多,而家庭游戏机又愈来愈普及,致使到游戏机中心玩乐的人数递减。

放学的时候,女生总喜欢约在一起逛街,她们通常都不会回家换衣服,也不管穿的是校服裙,就联群结伴的在街上晃,可能,她们都也知道,少女加上校服,即最漂亮的配搭,更胜许多华衣美服吧。

而我们男生,一放学就迫不及待往游戏机中心里钻,贪它冷气够强,而几枚铜板就可以玩很久,如果技术好的话,更可以坐足半天,彻底沉溺于那个虚拟的电玩世界里,跟当中的角色进行互动。

说奇怪也不奇怪,进游戏机中心的人大多是青少年,鲜少有上了年纪的人光顾,也许年轻就是有冲劲有活力,到了年龄渐长,想寻回那份昔日的拼劲,也只能从回忆里去寻找了。

我总喜欢到学校附近某大型商场的一间游戏机中心玩,它的名字叫「劲基地」,在区内算是颇具规模的电玩店。但进入之前,看门人都要学生们脱衬衫解领带,就像所有成年人游戏机中心那样,这家店谢绝未满十六岁(但通常都没人理)及穿著校服者进入,于是,要进去就必须见不到校徽,男生便只能穿背心,有些人为了方便,索性做个魔术贴校徽,好随时摘下来不用脱上衣。也有一些女生进场,她们或穿上毛衣,或披上外套,总之就是要遮盖校章。

在平日,每到了放学时间,这家电玩店就会挤满人潮,男生贪凉冷气,又有机可打,或可看,每天都准时来报到,于是,这里总充斥着一股强劲的「男人味」,有汗味、体味和香烟味──这里禁止吸烟,烟味都是那些有吸烟习惯的人带进来的。

偶尔,也会有一两个女生走进来,她们不是玩打鼓机,就是玩节拍机,鲜少有女生参与暴力游戏。这里的机种大部分以暴力元素,如格斗或射击为主,也有一些体感游戏,如赛车和立体枪击等。

这家电玩店除了提供电玩娱乐,隔壁还设有一间网吧,叫「劲网络」,供玩家上网或进行电脑网络游戏,出名的游戏有《跑Online》和《金庸Online》等,当然,你也可以纯粹上网,浏览网页或与人聊天,诸如此类。

但一到暑假,这里的生意便会锐减,会少了很多中学生光顾。

打电玩来说,我本身对很多只机种都有兴趣,最擅长是「街头霸王」,所有绝招,如「升龙拳」或「旋风腿」等,我都会出,不过这些也只是入门功夫,要真正取得胜利,华丽的连续技必不可少,而策略和临场发挥也很重要,这些我自问都可以驾轻就熟。我最讨厌「让Round」,为何一定要「让Round」,第一回合打真功夫,第二回合就要让赛,到了最后的第三回合才真正决胜负呢?赢了第一个回合,第二回合就非让赛不可,最后第三回合才决胜,这种不成文的规矩实在讨厌!假如对手实力不够,打多少个回合都胜不了我的啊。要是一时大意,让对手「偷鸡」成功,那我岂非输得很不值么?但基于江湖规矩,还是必须「让Round」,否则后果可能是落败对手的一阵「问候」,继而大打出手。为免招惹麻烦,尽管不情不愿,我还是每战皆「让Round」,就当是给技术不逮的对手一个机会,如果真的给「偷鸡」成功,我也无话可说,唯有再投币报仇。

其实这里也是卧虎藏龙,技术好的不止我一个,长年累月磨练之下,个中高手大有人在,我也不是每战皆捷。像那个喜欢用「苏联佬」的四眼仔,我手下的「赤龙」时常被他偷袭得手,使出那个扣很多血的「螺丝钻」,把我的赤龙用「倒头桩」打死。于是,我改用「军佬」,猛使出「手刀」、「跳跃」、「扫堂腿」,跟他斗「屈机」。所谓「格食格」,「苏联佬」最怕「春丽」和「军佬」等跳跃灵活的角色,最终还是输给了我,而四眼仔大概只懂用「苏联佬」,不像我会用很多人物出很多招式,纵然不服气猛入钱挑战我,终究被我打得一败涂地,连「屈死」他十几铺,最后他只有忿忿不平、老羞成怒地拍机而去,眼火爆,两腮鼓得像青蛙。

由于差不多每天都坐在那里跟人对战,机铺老板开始留意到我,见我连赢二十几局面不改色,他开始对我有兴趣。

别想歪。他的兴趣是雇我当「打手」──以机铺的钱去挑战对手,打败他们令他们深深不忿继续入钱,老板便可赚到不少这等傻子的零用钱,也真的有些傻不楞登的戆小子,为了胜我一局,居然连输二十局仍不知好歹地死入钱,这个时候,老板会示意我见好就收,故意败给对方,让他有一丝的胜利感和满足感,好等他下次再来,实行「放长线吊大鱼」。

对于各种格斗游戏,我可以说是信手拈来、游刃有余,除了「街霸」系列,我也精通「拳王」系列,所有的基本技、必杀技和连续技,我都得心应手,因此常常在对战中胜出,有时有人挑战我,我当然乐意奉陪,但更多时候是我挑战别人,每每赢多输少,为这家电玩店的老板──他姓李──赚了不少。由于表现出色,李老板对我总是和颜悦色,当然,这仅限于我跟他两人独处之时,他雇我当打手是个天大的秘密,不能给那些傻子知道,要不然就不会再来了,而我也必须守口如瓶,否则可能给那些冤大头揍;我跟老板的雇佣关系也不能公开,否则可能会给劳工处控告。

纵使有点儿麻烦,老板仍很乐意继续雇用我,而我当然也很愿意继续当打手,毕竟这是份有得玩又有得「袋」(赚钱)的优差,以我家里不很景气的经济状况,这份优差实在是可遇而不可求。

然后,每天放学后,我都尽量抽空到「劲基地」帮李老板打工,但有些时候,如篮球社或电脑学会有活动,我便无法抽身。老板也很明白,向我表示,有空才去帮他,没时间就不用去了,实行给我灵活的「弹性上班时间」,断钟计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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