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史

第三章 1~2(1 / 0)

第三章--万人迷

1

没有了凌采,我仿佛一下子没有了人生目标。

虽然如此,我总算重新振作起来。没有了爱人,可能短时间内会感到失落,日子久了,还不是一如往昔地过?

中四这一年,日子应该会过得更充实吧,中四和中六学生在学校里,应是最活跃的一群。中五的同学要应付会考,中七的同学要应付高考,两个最高级别都要面对重要的公开试,只专心一致读书,无暇参加校内校外的各种活动。至于中四和中六,由于是高年级生,思想比较成熟,又暂时无须应付公开考试,读书压力相对较轻,因此,校园里都以他们最为活跃。

今年中四,我仍然参加篮球队、电脑学会和话剧社三项课外活动,前两者都是由中一玩到现在,至于话剧社,那是上年才参加的,最大目的是为了亲近凌采,可惜,她已经走了,或许以后再不会出现在我的眼前,这让我感到唏嘘,感到无奈。亦由于这个原因,及后我不常列席话剧社,只是一个挂名的社员。

篮球方面,我终于加入了校队,是由于身体发育长高了,身为中四生,球龄也高了,入队的申请终被接纳,我正式成为校队一员。篮球校队里的都是中四和中六生,很少其他级别的学生,中五和中七学生一个也没有,而当中又以中六学生作为球队骨干,正选之中只有一个中四生,那人就是莫剑秋,我则仍然是后备的射手后卫。

说起莫剑秋,纵然大多数男生都看他不顺眼,可他却真的很有能力,很有才华,可说是文武双全。他不仅学业成绩好,在课外活动及体育运动方面,也很出色,简直可以用「出类拔萃」来形容。也许上天真的不公平,不但赐予莫剑秋头脑,还赐给他才华,赐给他长相。就像前文描述的那样,莫剑秋的样子俊秀,身材挺拔,更有很高的智商,尽管未曾听他提起过,可是校内的人普遍认为他有150的智商(IQ)。可惜,他的情绪智商(EQ)却不见得怎么高,天生的性格使然,莫剑秋总爱卖弄才华,夸耀能力,更时常奚落别人,嘲讽别人,很多男生都不喜欢他,认为他自高自大,不可一世,见他前面憎他后面。在人缘和同性.交际方面,莫剑秋显然非常失败,纵使他的智商高,可惜他的情绪智商低,人们都说「聪明反被聪明误」,将来他是必定要吃大亏的。

莫剑秋从中一至中三都跟我同班,升中四我们都选修理科,但不同班,我校中四至中七没有分精英班和普通班。莫剑秋也和我一样参加篮球队和电脑学会,虽说相处了已有一段时间,我跟他从来就没有多少话题;而他也不爱和我说话,我俩一直形同陌路,白头如新。

我的其中一项课外活动,是电脑学会,我从小一已开始接触电脑,家里也有台私人电脑,我对它们自问已算内行,不但懂设计网页,还懂一些简单的编程,如C++语言和VisualBasic等,我想将来在这方面发展,进入大学主修电脑,毕业后找到一份程式员的稳定工作,帮补家计,不要再让父亲捱得这么辛苦。

甄向荣是我在电脑学会认识的朋友,我读理科班,他读文科班,每每在学会聚会的时间里碰头。

最近学会搞了个校内网页设计大赛,同学们反应踊跃,我和甄向荣也分别提交了作品。这天,适逢电脑学会聚会,我们在电脑室用电脑交流心得。美其名叫「电脑学会」,实则是「电玩学会」,大多数的位置都给打电脑游戏的人霸占了,就像到网吧一样,他们聚集起来进行网路大战,有时还会有非会员的人走进来加入战团,大呼小叫的。

姑勿论其他人有多无聊,我和甄向荣只管沉醉在我们的网页世界。我们尝试用Java语言去制作动画,用FrontPage去架构网页。

正当我俩不断交换意见,谈笑甚欢之际,莫剑秋又来了,也不知是什么时候走进来的,他大概已留意到我们有一段时间了。

「还用这么古老落后的方法做网页吗?」莫剑秋说,我跟甄向荣都愕然了,他继续说:「用Java来做动画,浏览方要载入的东西多,程式反应慢,画面又不流畅,效果远不及用Flash啊。至于用FrontPage做网页,也不及用Dreamweaver来得专业,现在大多数的网页设计公司都是用它们的啊。」

说罢,莫剑秋用另一台电脑,示范用Flash和Dreamweaver制作网页动画,效果果真胜一筹。

「就到这里为止,免得给你们偷师,吃免费餐。」语毕,莫剑秋脸上透着不屑的冷笑,「喂!你们快来看!有人还用古老落后的方法去做网页。」然后霍然而去,其他人都向我们投来好奇的目光,但一刻后又全都只埋首在本身的萤幕上。

身边的甄向荣恨恨地说:「也不知这家伙是来参加活动,还是来揶揄人的?」说着很不悦地回到刚才我们的电脑旁,继续完成手头上被认为是「古老」和「落后」的网页制作。就在我刚想安慰他几句的时候,却模糊地听见他口中念念有词:「一定给那厮好看……」

2

终于来到班际篮球比赛的日子,总算是我发挥实力的时候了。现在我已拥有176公分的身高,与当年那个只有160公分的我,已不可同日而语。不单止身体长高了,我的技术也更进步,完全可以独当一面。篮球在我的控制下,绝对能做出好的攻势。

我们班参加比赛的人一共有八个,除了正选上场的五个人之外,还有三个后备。我是必然正选的射手后卫,中锋是拥有186公分的谭柏文。他不仅身材高大,有能力「入樽」(灌篮),技术也很全面,不单止能自己上篮得分,传球和控球的技术也很到家。学校篮球队里有消息传谭柏文将会是下届队长,足见其实力超班,我能与他在同一队一起比赛,也感到光荣,而且还有其他的队友配合,我想,这次班际冠军是十拿九稳。

果然,我们班进行了两场比赛,很快地淘汰了对手,进入决赛的,是我们中四戊班和隔壁的中四丁班,两班同是理科学生,没有精英班的区别。

之前的两仗,我跟谭柏文都表现出色,两人合共拿了总分的三分二,算是有所交代。而今天,对手是由莫剑秋带领的中四丁班,他司职大前锋,之前的两场比赛都交出三双的成绩──即入球、篮板和助攻都达双位数──表现有目共睹。

随着球证的一声哨子长鸣,两队队员各就各位,都站在有利位置上。

球证拋球,两队中锋跳起争球。谭柏文身高手长,186公分的高大身躯令他占尽优势,轻易把球拍后,对方的中锋大概只有180公分,自是不及谭柏文。篮球运动来说,最要紧的还是身高。技术可以靠后天苦练,然而身材却是与生俱来的,没办法就是没办法,哪管你技术再好,速度再快,若然身高不逮,打球时也只会倍感吃力而徒劳无功。篮球运动就是如此现实,只有高大的人才能玩。

第一个攻势是我们打出的,谭柏文挣到球后,由小前锋拿到手,马上传给控球后卫。我们的控球后卫虽然只有170公分,可是控球技术非常到家,运球推进的动作流畅自然,推球至前场,然后俐落地急停,把球传给走空了位置的我。我做了一个射球的假动作,骗得压制我的对手跳起,再从他身边掠过,轻松地上篮得分。

我班先拔头筹,首次进攻即有斩获,我们的吶喊团疯狂般地喝采,总算是先声夺人。

轮到对方开球,他们组织了一次攻势,想扳回一城,可惜给我班的控球后卫偷到球,并再次发动进攻。这次由谭柏文得分,他只使出「平民射球」,便轻易得手。谭柏文还未使出他的看家本领──「凌空入樽」(Alley-oop)。

对手再次发球。只见控球后卫推至前场,把球传给了大前锋的莫剑秋,他想也不想,在三分线以外即起手投篮,由于事出突然,且毫无预兆,我们没有人封阻他,令他可以较从容地出手,只听「嗖」的一声,皮球清脆地穿越网窝,是一记「穿针」的三分外围投射,莫剑秋竟轻易得手。

剎那间,场内响起女生们的尖呼狂叫,就像看到偶像般情绪亢奋,简直就是把莫剑秋捧上了天,尖叫过后,还不停呼喊他的名字。

「莫剑秋!莫剑秋!……」

到我们发球了,控球后卫组织攻势,球辗转落到中锋谭柏文手上,他猛做假动作,终于摆脱了对手中锋的纠缠,跨步跳跃,身高手长,把皮球直接灌进篮框,是他的拿手好戏──「入樽」。终也使出来了,我们的吶喊团再一次喊声震天,气势总算盖过了莫剑秋的支持者们。

而我其后也投进了两个三分球,球队在我跟谭柏文的「长短火」夹击配合下,逐渐把比分拉开。

然而,好景不常,就在大好形势下,我们班给迎头赶上,就是因为那个男人──莫剑秋。他拥有184公分的身高,担任大前锋,无论抢篮板、助攻、封阻,甚至入球取分,他都如有神助,竟凭一己之力,把整场战果改写。

他不但多番封杀了谭柏文的入樽,更时常抢到篮板,他们班有个很出色的三分射手,入球率高达五成,跟我相差无几,我们一个像《入樽》漫画中的「神宗一郎」,一个像「三井寿」,我一共投进了三个三分球,他却进了四个!平均每两次起手都有一次中,简直是天纵奇才。

莫剑秋也的确厉害得很,球赛就像是他的个人表演一样,他的女粉丝们兴奋莫名,快进入疯狂状态了。

我最后的一记三分球落空,比赛结束,51比49,我们班最终以两分之差宣告落败!

莫剑秋摆出一个很惹火,却自以为帅气的「V」字手势,还不忘挖苦我们几句,便跟其支持者们离场。他的女粉丝们前呼后拥,跟着莫剑秋浩浩荡荡地开走了,却剩下我独自站在篮球场上,仍然不能相信我们就输给莫剑秋一个人。事实上,以莫那「独食」(个人主义)的打法,团体合作被彻底粉碎,他最终得到胜利,我向来坚信团队精神重要性的运动哲学,也被莫的表现摧毁殆尽了!

女生们差不多都跟莫剑秋走了,然而,她们当中却剩下一个人依然没走,我瞥向观众席那儿,惊见以前碰到过的那个女孩,我曾向人打听过的名字──叫邵雨晴的女生,正在默默地注视着我。当跟我眼神接触的时候,她浅浅地笑开了,嘴角上那两个小小的酒涡非常好看,原来她有两个小酒涡,只是以前我从没发觉,也没有机会发觉──没有机会看到她笑。她比从前长大了,身体已有了女人的曲线,脸颊也不再稚气,不再肥胖,但仍然可爱;她的气质,简直令我觉得她是神圣的、高不可攀的。

稍后我才知道,她是校内的另一个万人迷,追求的男生众多。她班上甚至有个男生为了给她留下印象,竟冒着被重罚的代价,公然在课堂上送花给她,结果被老师狠狠记了一个大过!听说已有经理人公司接触过邵雨晴,力邀加盟旗下的唱片公司当偶像歌手!

说回当时,邵雨晴的注视,并没有令我心猿意马、不知所措,却使我想起了往昔的日子,我竭力追求另一个美少女──凌采──那段可堪回味的甜蜜时光。凌采比我大一岁,而邵雨晴又比我小一岁,我成就不了姊弟恋,却又有机会开拓一段全新的兄妹恋。雨晴望着我的那一剎,我已预感到真正初恋的即将来临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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