历史

第四章 1~2(1 / 0)

第四章--我的会考人生

1

中四的那一年,我认识了邵雨晴,又加入了篮球校队,在电脑编程方面也有所获益,这一年总算是过得充实而安好。

流光急喘,岁月无声,这愉快的一年,很快地又过去了,学期末派成绩表,我仍然考全级十名之内。

暑假期间我当然又去找李老板打工。

终于来到了中五这一年,由于要参加香港中学会考,我忙得应接不暇、手忙脚乱。学期甫一开始,课业已很繁重,要看的书很多。我读理科,当中包括中、英、数、物理、化学、生物等必修科目,再来有附加数学(这一科很讲求天聪和头脑,好在我也应付得了),最后是自己选修的一科,我修的是电脑科。

中四、中五这两年,所有课程都是为了配合会考,上年中四的时候已教了一半,剩下的一半要在下年三月前教完,时间紧迫。现在距离会考只有半年时间,同学们都没有参加其他活动,上学只专心听课,放学后都往补习社或图书馆去。

中五这一年尤其重要,要通过会考,然后决定升学的途径,中六、中七这两年是大学的预科班,学生如要升读大学,就要通过高级程度会考。每年参加会考的人有十三万,而中六学位只有三万个,所以平均每四个人中只有一个能脱颖而出,要升读中六就要击败其他对手,俨然是一场残酷游戏;而升读中六之后,来年中七又要参加高考,决定能进大学与否,每年大学的学额只有一万多,而参加高考的学生有三万多,来到这里,三个只能留一个,升大学又要击败其余两人,因此,经过会考和高考这两个难关,能升上大学的人,自是一些有能之士,成为了人们口中的「天子门生」;而这也是我的宿愿。

由2009年开始,香港的教育不再沿用殖民地制度,而仿效其他周边国家,改行「三三四」学制,即三年初中,三年高中,四年大学的升学模式,学生到中六才要考一个「香港中学文凭试」,平均每五人争一个大学学位。

由于我们家的经济状况不佳,没有钱给我去上补习班,我唯有靠自己加把劲,每天准时上课,留心听讲,遇上不明白的地方,主动发问。所有同学都一样,遇疑难总是举手发问,而老师们也实在很有耐心,尽量给我们完整的标准答案。很多老师看见同学们不明白,都不厌其烦地再三解释,务求所有人都明白他教的课;诚然,当中亦有些滥竽充数、得过且过的「衰」老师,遇上这些教师,同学们也敢怒不敢言,唯有自己努力求知,到图书馆找参考书,或向学长们请教,以弥补那些「衰」老师没有教好的部分。

中五那一年,我每天也处在极度繁忙紧张的学习生活当中,只为了应付会考。我不曾参与课外活动,如篮球和电脑学会,每天一放学便跟三五知己同学一起,往自修室里钻,猛啃那些生物名词、化学公式、数学微积分等,绝对用上十二成的功力,专心致志地准备会考。我们都期望能漂漂亮亮地打一场胜仗,没错,会考是一场战役──一场人生的战役。

时间就在我们万二分的紧凑下,无声无息地滑了过去,三月底考完毕业试,还有个多月就到会考,我的书已温习得差不多了,应该就能考好这一连串的公开试。三月底我离开学校,算是暂时毕业了,为什么说是「暂时」?皆因我预计还能回来当中六预科生,到中七时才正式毕业离开母校。

我在家里也是每天温书,只偶尔上上网轻松一下。然而,就在会考进入倒数阶段,一切准备就绪,我严阵以待的时候,一段突然而来的爱情,却把我完全杀个措手不及、方寸大乱,我委实不清楚该怎么办。

2

一天下午,我如常在家中温习。真的快要会考了,感觉就像要上战场一样。

忽然听到手机铃声,是收到短讯的声音。

我拿来手机,看那则短讯。它的内容如下:

「忠杰学长,最近点呀?

雨晴」

来讯者竟然是雨晴?这个时候捎来短讯,她有什么事吗?

中四那一年,我认识了邵雨晴,并向她表示追求。可她的身边实在有太多男孩子围着她转,把她奉若女神。纵然我对她有强烈的感觉──美少女谁不喜欢?可是,向她表白过后,我便没有再进一步行动,而她也不置可否,我们的关系一直处于胶着暧昧期,从来没有进一步的突破。事实上,我有一直留意着她,只是,我觉得自己毫不起眼,而她身边的狂蜂浪蝶,总成为我俩之间的屏障。

雨晴实在是太出色了,虽然十分喜欢她,我却总犹豫着该不该向她展开追求,她的超群出众,是她最大的吸引之处,然而对于我来说,这反而是一种障碍,我怕高攀不上,没有勇气去追求她,她的追求者着实太多,我只不过是一颗最最不起眼的小沙粒,没什么可以带给她──带给她欢乐?带给她惊喜?抑或带给她温馨浪漫?我想,这些我都难以办到,我的家没有钱,我实在没有多余钱去送花送礼,我所有的,全是一颗真心,可惜这东西完全派不上用场,现今的女孩子,都是物质生活的奴隶、拜金主义者。学校又如何,这里的女孩难道就纯情得不计条件地去爱,去付出吗?可以说,现今的世界,不再存在纯真而无条件的爱,即使在校园里,那些稍有条件和质素的女子,也只会眼高于顶、「吊高来卖」。

我不敢追求雨晴,除了她的出众令我却步,另一个原因就是,我不希望得罪她的那些男粉丝们;追不到纵然令人沮丧,可追到她的话,也只会惹来她的那些男粉丝们对我仇恨。虽然中四那年我曾向雨晴表白,可是后来便没了下文,纵使她对我有好感,但不知怎的,这段情始终无疾而终。到了中五这一年,由于我要打会考这场仗,更是没有向雨晴表示过什么。

雨晴竟在这个时候,给我送来短讯问候,难道她仍然对我挂心吗?莫非她很惦念我?

我回短讯给她,说我很好,只是目前要专心应付会考,压根儿没有空闲时间。我叫她多多保重,遇上好的男孩,不妨跟他开始看看。

──追求的男孩是很多,可没有一个令我心动。

──那么,便好好读书吧,不用焦急,将来终有一天会遇上真命天子的,以雨晴你的条件,好男孩不用找也会自动送上门。

──可我快不能好好拍拖了,我不想把我的初恋交给一个我不喜欢的人。

──雨晴,你没事吧?为什么不能好好拍拖?

──我是有原因的。

──啥原因?难不成,患上绝症?又或者,你们家要移民?

──别说些无聊话。才不是,通通不是。

──那为什么?

──我想跟你见个面。

──(我考虑良久)好呃。时间?地点?

然后,雨晴告诉我时间地点──两日后在我家附近的公园见,那里人少,不怕被熟人撞见。

我好奇怪,雨晴到底是怎么了?但无论如何,我得见她一面,她好象有点古怪,难道真的给我说中,她害绝症?或移民──像凌采那样?怎么也好,必须见她一面──虽然目前我的时间很宝贵──见了面再说吧。

到了约会的时间,我到了那个公园。

雨晴很准时,来到的时候仍然穿著水手装校服,俨然一个校服美少女的姿态出现。

我细细打量着雨晴。离开学校这个多月时间,我从没有再看过校服少女,不知怎的,现在雨晴以这身造型亮相,带给我无限的眷恋和怀念,也觉得她份外好看──穿校服的美少女从来就是最好看的。

我挂念着雨晴,一见到她,我满心的依恋和惦念,汇聚成一股暖流,瞬间扩散至四肢百骸,我全身心都充斥着一种强烈的感动、惆怅的情绪。我以崭新的、热烈的目光迎接着雨晴的视线。

「怎么这样看着我?」她向我笑,嘴角但见两个甜甜的小梨涡。

「挂住你(惦记的意思)呀嘛!」我也笑逐颜开,看到雨晴,令我自然而然地精神愉快,那些啃书吞墨的苦恼、课本的沉闷内容,当下总算可以暂时搁到一边去了。

「哦?真的挂住我?没有好好温书?」她又笑了。

「书是要温,可是你找我找得这么急,无论如何都得见你一面,对吧?」

「那我岂不是要认你做契哥?──你对我这么好,一叫就出来。」

「且慢!我才不想做妳的契哥。你不是已经有很多契哥了吗?──全把追求的那些男孩认作契哥,不都是你们女孩子的专利吗?」

「你又知?」

「我怎不知?那些冤大头就由得你去认做契哥吧,我可不干。」

「你不是也追过我吗?」

「可我不想做妳的契哥。」

「为什么?」

「因为我想做你的男朋友──真真正正的男朋友。」

雨晴没有说话,凝视我好半晌,头垂了下来。

「可能,我以后也不能好好的拍拖了……」她倏地说道。

我直觉地警惕起来,她又这样说了,不是真的发生了什么吧?

「怎么?」我说。

「……我快要做歌手了,像容祖儿和杨千嬅那样。」

我傻了眼!这消息太突然了,我一时听不明白。

「我快要做歌手了。」她再说一遍,这下我总算听清楚了,不是在做梦,也绝非幻觉,雨晴说快要当歌手了,她的确是这样说。

「啊!雨晴,恭喜妳!」我道,蓦然想到,假如她成了歌手,我俩就会有更大的距离了。本来打算会考之后正式追求她,可现在什么都用不着了。

雨晴默默地抬头,我与她四目交接,察觉她眼中隐隐泛着泪光。

「忠杰学长,」她说:「若然成为歌手,那我便是公众人物,不能再好好地跟男孩子拍拖了,只能低调地经营地下情。而那些八卦杂志是如此无孔不入,我怕我会伤害到我喜欢的男孩。」

「什么时候签约?」我问她。

「一个星期之后。」

糟糕,我的考试是三天后。

我明白雨晴的意思,也满心感激她对我的情有独钟,她这次约我出来,不就是为了告诉我她要当歌手的事吗?以后,她不可能跟我拍拖了,所以急于告诉我这个,显见,她对我有意思,我是她喜欢的男主角,她自己,却快要成为所有男生的女主角了,做一个人人皆晓的公众人物,不能够随便跟自己心仪的对象交往,若要,也只能搞搞地下情,然而那些爱炒作和揭人私隐的娱乐记者们,却不见得会放过她。

「雨晴,」我温柔委婉地说:「你,喜欢我?」

她肯定地用力点下头,泪光闪闪。

我们并没多说什么,千言万语已尽在不言之中,尽在我们闪烁的眼眸里。

终于,我跟她接吻了,总算是定情一吻,也是我俩的甜蜜初吻──是我的初吻,也是她的初吻。感觉异常地心悸,异常地醉人,熏人欲醉是初吻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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