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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1~2(1 / 0)

第六章--泳池的密室

1

看完了鉴证科送过来的报告,张成勇默默沉思了好半天,然后,他派人到鉴证科走一趟,带回保禄书院泳池的铁挂锁,以及两把钥匙。那两把钥匙,一把留在匙孔上,是发现命案首先到达现场的胡小姐,从校务处拿来的,开锁时留在挂锁里的;另一把,是在死者江小雪身上找到的,两把都可以打开挂锁。

当下属前往鉴证科拿证物的时候,张成勇利用时间,开始和伙计们讲述发生在保禄书院的命案,接着进行讨论。由于死者身上有被攻击的伤痕,显示生前曾与人搏斗,伤口是她竭力挣扎,被人以暴力对待所造成的。因此,她的指甲里,很可能留有凶手的皮屑,只要检验那些皮屑的DNA,与从疑犯身上提取的DNA样本进行DNA图谱比对,假若两者符合,便能成为铁证指证凶手,凶手将难逃法网。死者的指甲心很可能同时留有疑犯的血液,可惜泡在泳池水中,很有可能被淡化,分量不足以提取出来作为DNA图谱。

梁忠杰对各位同僚说:「可以肯定的是,这是一起凶杀案,理由是死者身上的伤痕:她生前与人发生激烈的打斗,被对方用指甲抓伤,也被对方打伤。她的衣服被撕破,头发乱糟糟的,一定曾与某人厮打,可惜力气不逮,被凶手杀死了。现在,我们可以有两种假设:第一,死者是被人在岸上某处杀死,然后丢进泳池;第二,她被人在泳池强行摁头进水中溺毙。两者之中到底是哪一种情况,我们只要等法医的验尸报告送来,便一清二楚了。」

某位伙计道:「死者身穿毛衣、校服裙和皮鞋,这样的打扮进入泳池,是不允许的,所有人进入泳池,都得穿上泳衣泳裤,光着脚子。只有顾问老师或是职员,进入泳池可以穿便服,但都要穿上拖鞋,不能穿皮鞋进入。校工除外。」

那位伙计停下来,以探询的眼光看着其他同僚,得到他们的肯定。他继续说:「如此,死者被人在外面杀死,接而弃尸泳池的说法,便能解释她身上为何只穿普通校服:她不是自己走进泳池的,而是被人杀死后扔进去的。可是,凶手杀人后为何要把尸体弃置在泳池?这实在不可能,太引人注目了。至于第二种说法──她被人在泳池淹死,由于她身上穿的是普通校服,所以,她一定不是自己走进泳池里的。况且,她哪来的钥匙?一个人进入泳池游泳?不可能吧……」

张成勇向众人说明:「锁泳池门的挂锁只有两支钥匙,一支在校务处的钥匙柜里,一支在游泳学会会长李国勋手上,随身携带。今天,没有人到校务处问职员拿过泳池钥匙。」

「哦?那么说,那个游泳学会的会长便很可疑了,只有他才可以随时进入泳池。」

「或者,他借了钥匙给其他人。只要我们为他录取口供便清楚了。」

「关于死者被人在泳池里溺死的说法,我还有意见:她之所以穿著普通校服裙进入泳池,有可能是被人强行挟持到那里,再而推下水里淹死;也有可能是应约前往那儿,却被人推进池中溺毙。」

「勇哥,死者懂得游泳吗?」

「据我所知,她是游泳学会的会员,至于她懂泳术与否,就要问问她的同学了。」

「假如她不会游泳,那么,她有可能与人发生争执,继而打斗,失足摔进泳池中溺死,或是被人推下去?」

「嗯……两种情形都有可能。如果是自己摔下去,案子就是误杀;如果是被人推下去,案子就是谋杀。」一位同僚说。

「如果是被人推下水的,也是误杀,因为杀人者可以有不知道死者不懂游泳的借口。」另一位同僚回应。

「那他(她)为何不跳下水去救人,这是谋杀!」

「死者自己失足掉下水去,还是被人推下去,很难判断,如果没有证人,只能单凭杀人者的口供推断。他一定说死者是她自己失足摔进水里去的,没有人会笨到承认自己推人下水。而且,基于宁纵毋枉、疑点利益归于被告的法律原则,陪审团一定会判杀人者误杀,而非谋杀。谋杀通常判终身监禁,误杀通常判监七年,刑期可以很悬殊。」

「那么,肇事者看见有人掉进水中,不顾而去,也是有罪。」

「他有权不懂游泳,所以没有跳下去救人。」

「摔下去的死者不是在池边吗?这么近的距离,肇事者也不肯拉她一把?」

「没有就是没有,肇事后不顾而去,也是误杀,不是谋杀,顶多刑期判长一点。」

这时候,张成勇插了进来:「但很奇怪,死者的尸体,离岸边很远,差不多在泳池中央的位置。」

「一定是随水流漂到那儿:水中的喷嘴,加上风向。」

「我看,我们要做做实验,看看水流的方向……」张成勇深思地说。

2

伙计小黄从鉴证科回来了,带回来保禄书院泳池锁门的铁挂锁,以及两支钥匙。

在胡小姐用来开锁的钥匙上,只套取到一组有效的指纹,应该是属于胡小姐的,其他的指纹都很旧。江小雪身上的钥匙,套取不到任何有效指纹,皆因在水中浸泡过,鉴证科用上最新的指纹采集技术,也没有效果。铁挂锁上,也只套取到一组有效指纹,经比对后证实与胡小姐所使用的钥匙上指纹相符,可以推断是属于胡小姐的。

张成勇从证物袋里拿出那把铁挂锁,经鉴证处理后,证物可以交予调查人员使用。此刻,挂锁是锁上了的,钩环扣上锁身,形成一个铁环。张成勇用力拉扯了几下,钩环紧紧扣上,没有被拉出来。他拿起其中一支钥匙,插进钥匙孔里,拧了一下,锁「咔嚓」的打开了,钩环的一端离开了锁身。张成勇尝试拔出插在钥匙孔里的钥匙,不果。他再次扣上钩环,钥匙被转动了方向,他顺利把钥匙拔了出来。他以另一支钥匙重复刚才的动作,结果也一样。

张成勇皱眉道:「如此说来,挂锁打开的时候,钥匙必须留在钥匙孔里;挂锁锁上的时候,钥匙才能被拿出来。」

杰仔挪了挪身子,凑近张成勇:「这样的设计,是为了防止弄丢钥匙:锁打开了,自然是脱离了门上的扣环,分散开来,如果连门匙也分开了,就很难找。」

「对,这我明白。」张成勇回道。沉吟了片刻,他说:「这样一来,泳池就形成了一个密室。」

杰仔细想了好一会,说:「泳池门锁的钥匙,只有两支,一支在校务处,一支在死者身上找到。案件被揭发的时候,门是锁上了的。门锁打开,钥匙不能被带走。凶手杀人后(或杀人之前?),锁上了门锁,拿出钥匙,塞进江小雪的裙袋里?那么,他是置身于封闭的密室里了,他如何离开?」

芬女说:「这容易!他爬铁丝网出来,不就结啦?」

张成勇道:「对,凶手可以爬铁丝网出来。所以说,这个泳池的密室,不是一个『完全密室』,而是一个『准密室』,皆因它有缺口可以让犯案者突破。」

杰仔说:「任何密室,一定有突破口,只是,它是被隐藏的,还是摆在面前的。凶手一定是杀人后,利用某种手段离开密室;或是运用机械性的装置;也有可能令死者自己走进密室;或者掉进杀人陷阱……」

张成勇接续道:「关于密室的形态,实在很多,也有不少分析密室的理论,而其中最为出名的,要算是约翰.迪克森.卡尔,这一位被公认为侦探小说密室之王,在其钜着《三口棺材》里的『密室讲义』了,透彻而全面地分析了各种密室的构成和操作过程,成为经典的不朽名作。」

杰仔说:「这位巨匠,创作了许多许多密室;难道说,有人利用他的密室,在现实中犯案吗?像我们面前的这个泳池密室……」

「如果真的如此,那么,这个凶手真的是愚不可及。运用被别人用过的密室来犯罪,只要有人看过这本书,他的手法便无所遁形了!身份也自然被揭穿。这种依样画葫芦、拾人牙慧的作法,只有最愚蠢的犯人才会做。不是吗?」张成勇说,咽下了一口唾沫,清了清喉咙,继续说:「好了,我们别扯远了,还是讨论一下眼下的泳池密室吧!」

杰仔有点不屑地说:「这算是哪门子的密室?出口明摆在眼前,铁丝网的上面,不就是一条通道吗?」

张成勇说:「可是,凶手为什么要布置这个密室呢?没错,在物理学上,这个密室很简单,但在逻辑学上,它就很不一般了!要知道,密室的作用,无非是要人们相信,死者是自杀的,因为凶手不可能杀人后,像水蒸汽一样从密室蒸发,密室里剩下死者一个,只有自杀才是唯一的解释,别无他法。然而,我们眼前的密室,种种表面征象在在显示,它是一起杀人案,凶手制造密室的目的,便变得自相矛盾了:他一方面要人相信死者自杀,另一方面又遗留下这么多谋杀的证据?」

杰仔说:「勇哥啊!你会不会是想得太多呢?你知道,这回我们的对手,只不过是普通的中学生,一时疏忽留下过多的犯罪证据绝不稀奇!」杰仔不假思索地反驳张成勇──张成勇并不介意,甚至,他欣赏搭档的逆向思考能力,不人云亦云,以及敢言的作风。

芬女道:「为什么你知道一定是学校的学生,不会是教职员吗?又或者是外来人干下的呢?」

杰仔反驳:「那你又怎么知道一定是教职员或外来者,而不是学生干的?」

「好了好了!你们一人少一句啦!」张成勇做起和事老:「我们,还是讨论一下这个密室之谜吧。」

新人小黄这时候加入商讨的行列:「各位,对于密室,我还有一个看法:这种挂锁──」他拿起那把挂锁,向同袍们展示,「──可以说到处都有得卖,钥匙随处都能找到,而要另外配一支也相当方便。为什么我们一定得在这两支钥匙上面打转呢?凶手很容易可以获得钥匙,把钥匙塞进江小雪的裙袋,从门外锁上挂锁,带着钥匙安然离开学校。凶手完全可以不碰李国勋和校务处的钥匙,自己带备两支,用来制造密室。」

听过小黄的分析,众人无不点头称是。

芬女向小黄说:「小黄,你好厉害!一点也不像一个新人。」

小黄不好意思了好一会,说:「哪里哪里!我都是跟各位前辈学东西。」

张成勇思索良久,道:「小黄说的也有道理。不过这个说法,仍然未能解释布置密室的原因。凶手把泳池造成密室的状态,其用意到底何在?」

杰仔说:「勇哥,就像我刚才说的,我们这回遇到的对手,只不过是一个普通中学生,遗留下线索一点儿不奇怪。」

张成勇回他道:「上一次,在『聊天室事件』当中,我们的对手不也是普通中学生吗?结果,我们还不是被耍得团团转吗?」

「天才罪犯不是常常有的!这一趟,我可以打赌,事情再简单不过,凶手留下的证据,都是疏忽所造成。且听我说明案发的经过。我猜,事情是这样的:凶手问李国勋借了泳池的钥匙,又或者,凶手根本就是李国勋本人。他带死者江小雪到泳池,然后推她下水,走到泳池的门后,从内侧锁上铁门,拿下钥匙……勇哥,你有没有看过泳池的铁门?」

「有。」

「是否可以让人从内侧伸手出外面,挂上铁挂锁,然后锁住。」

「的确可以。铁门的缝隙,能够让人手通过,把挂锁锁上。」

「这就没错了。凶手从里面锁好门锁,下水把钥匙放进死者的口袋,最后爬铁丝网出来,造成密室的假象,案发经过就是如此。至于证据……其实他并没有留下多少证据,只有死者身上的伤痕──那是无可避免的,只因他要用武力把江小雪推下池水中。他制造密室,目的是要别人认为江小雪是自己寻死的,只有这个解释!」

另一位伙计,资深的「老差骨」莫叔,这时终于开口了,之前他一直坐在一旁,默默听取他们的分析和辩论。莫叔说:「在推理小说里──我也看了不少──密室的最大作用,的确是用来制造死者自杀的假象,这属于『写实型』的密室;然而,密室也可以是『浪漫型』的。」

「哦?密室也有浪漫的吗?怎么个浪漫法?拿来求婚用的吗?」

「你别打岔!浪漫,不一定是罗曼蒂克的意思,它可以是代表一种幻想。幻想是不切实际的,是和写实对立的,因此,密室也可以是不切实际的,是毫无用处的。欧美的古典侦探小说当中,便出现了不少这类浪漫型的密室。像爱伦.坡的《莫尔格街命案》、佳斯顿.勒胡的《黄色房间的秘密》,都是浪漫型密室的经典。它们并非要让调查人员相信,死者是在密室中自杀,而纯粹是打造逻辑上的矛盾,把密室耐人寻味的魅力,精彩地展现在人们面前。」莫叔停了下来,扫视着众人佩服的眼光,满足地点了点头,笑谓:「见笑见笑!我认识的其实不多,只有这些。不过,我想,这次的事件,说不定是一个看了太多侦探小说的学生,杀人后制造密室假象,企图挑战我们这些调查人员。嗯……用密室来挑战我们,有意思有意思!」

杰仔却没好气地说:「我说莫叔,看得太多侦探小说的人,可能是你吧!千辛万苦造个密室出来,又要杀人,又要攀铁丝网的,只为了玩票性质?太不可能了吧?」

莫叔回道:「你还别说!现在的年轻人,为了寻求刺激,什么事情做不出来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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